|
出席人員:
理事:邱仲仁、法治斌、邱榮男、馬英九、俞寬賜、陳純一、程家瑞、楊楨
監事:馬漢寶、張麟徵、錢復
主
席:馬理事長英九
列席人員:王冠雄、羅昌發、蒲國慶、潘肇德(紀錄)
一、選舉理事長及常務理、監事案:
全體理事選舉五名常務理事為:馬英九、吳子丹、邱仲仁、楊楨及李念祖;常務監事由錢復續任。理事們再由常務理事中選舉馬英九理事為理事長。
二、任命新任秘書長案:
馬理事長任命陳純一續任秘書長;惟依據「人民團體法」之規定,陳秘書長須辭去理事乙職。陳理事請辭後,由候補理事第一順位卓慧菀女士遞補。
三、選派會員參加國際法學會第七十一屆大會案:
依會員大會決議,本會會員有意出席本年於印度召開之國際法學會第七十一屆大會者,應向本會秘書處提出申請,經審查會議遴選,代表本學會出席;惟目前僅有乙名會員報名,如申請人數不多,將請理事長指派出席該會人選。
四、世界貿易法學會「亞太區域會議」九十二年於台北召開案:
(一)邱仲仁報告(略)。
(二)承辦本案有助於我學界與國際學術界互動,提升我產、官、學界對世界貿易組織之重視,同意由本學會出面承辦,並請外交部作必要協助。
(三)應派員前往觀摩本年五月在約旦舉辦之該學會「中東區域會議」,作為我承辦「亞太區域會議」時之參考,俾提早預作準備。
(四)羅教授昌發(本學會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召集人)就本學會主辦該會議及培養法律談判人才作報告(略)。
五、其他:
加強英文教學。繼續參加傑塞普模擬法庭辯論賽。多方參與各項學術活動,提升本會能見度。
(散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