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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國界法律系列講座—現代菁英應有的超國界法律思維:東吳大學、成功大學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 杜芸珮 撰文)

「現代菁英應有的超國界法律思維」演講活動,時間在2008年5月15日晚間7點至9點 ,於東吳大學舉行。 本次的主講人為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前理事陳長文教授與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常務理事馬英九教授,學生、教授與師長們的參與非常踴躍,演講開始的一小時前,場內已經擠滿了聽眾,因為場地有限,可以說是一位難求,大家更珍惜這個機會。 

開場由國際法學會的楊楨理事長介紹兩位演講者,除了期許大家能仔細聆聽演講外,也鼓勵有興趣的同學們一起加入國際法學會。東吳大學法學院長潘維大教授也是今日的主持人,他感到非常地高興與榮幸,能夠邀請到兩位演講人來到東吳大學。 

陳長文教授開始演講,首先說明今日的演講大綱,從時事瀏覽帶領大家進入超國界法律的世界: 四川地震、緬甸風災、強制授權跨國訴訟到歐洲申根公約24國以及藥品公司聯合行為被EU罰鉅額罰金等,讓同學們了解到要懂得超國界法,注意這世界上發生的時事是重要的,從時事中可以發現法律在我們的生活中是無所不在,如此培養一種注意超國界法律事物的習慣。 

接著陳教授談到了兩位法律人: 美國水門案時的Richardson與Cox,尤其是Richardson,他受到尼克森總統多次的提拔,然於水門案爆發時仍然有勇氣拒絕尼克森的要求而去做自己覺得正義的事情。後尼克森總統因水門案下台,Richardson與Cox也被喻為國家的良心。從故事中除了看到了身為法律人良知的重要,也要告訴同學以及在場所有的聽眾,在法律這個行業裡,除了顯現專業,「倫理」是更為重要的。 

接著,說明超國界法律的定義與範疇,我們發現超國界法律的領域相當的廣泛,在問題討論中,陳教授給了我們幾個跨國訴訟的案子,包括了蘋果電腦、華旗飲水機、春日輪、阿瑪斯號、美國衝突法與選擇準據法的著名案例Babcock vs. Jackson等,教授提出了許多問題,希望同學以不同的角度去思考,同時也要告訴同學們,這些案子即是超國界法律的問題。 

對陳教授以及對所有在場的法律人而言,今日的演講很特別,在談及超國界法律的教育與未來展望,陳教授藉由演講的場合與在座的另一位演講者馬英九教授進行一種對話,除了點出現在法律教育的不足,國際法的部份相當缺乏,也提出提昇超國界法律教育的具體建議,包括:將超國界法律列入律師/司法官考試的必考科(因此必然會成為法律系必修課程)、其他國內法律科目的教學應包括超國界法律的內容( transnationalization of national laws)、兩岸法律比較研究 / 民商法統一化之可行性研究、規劃制定一套將國際條約轉換成內國法的立法機制、政府機關法制人員應具備超國界法之正確認識,使國家的施政能與國際社會接軌等,同學對於這些提議反應也相當熱烈。 

馬英九教授緊接著陳長文教授緊湊的步伐,分享了他在哈佛讀書有趣的經歷,說到國際貿易信用狀可否撤回有沒有標明的問題,國貿局曾做出解釋未標明就是可撤回,但這是很大的一個錯誤,信用狀在一般國際貿易的交易習慣上,應為不可撤回的。接下來,「春日輪與日東六號」及「福明輪」案中,談及我國就主張管轄權上有相異之處,依照海洋法公約與公海公約,船舶在公海上碰撞,管轄權應屬船旗國或是犯罪行為人國籍管轄,「春日輪」我國法院除了基隆地院有處理到國際公法上管轄的問題,其他的判決皆未說明,堅持依照我國刑法,並由我國法院管轄,一直到更二審,才釋放印度籍船長回國,然而船長的家庭也因此破碎了。相較於「春日輪」,「福明輪案」中,我國就以習慣國際法,主張就該案有管轄權,最後也爭取到了管轄權,兩個案子顯示出國際法在跨國訴訟中真的扮演著重要角色,我國就管轄權的主張上標準並不一致。 

談了幾則跨國訴訟的案例後,教授再以幽默的口吻談到台灣仿冒世界名品在幾十年前相當有名,20幾年前,蘋果電腦案中,美國公司的著作權被侵害,牽涉到未經認許的外國公司是否有自訴能力的問題,後來使用中美通商條約解決了這個問題,而馬教授提問何謂最惠國條款?東吳大學的同學立即舉手回答,並上台接受答對的獎品。 

兩位演講者演講結束後,是大家最期待的Q&A時間,許多聽眾都舉手想要提問,但因為時間限制無法讓所有的聽眾都問到問題。演講者與聽眾互動相當良好,最後大家還一起來了個大合照,非常感謝東吳大學法學院的王玉梅秘書統籌這次活動以及在場的工作人員還有所有來聽演講的老師與學生們,演講順利圓滿。

2008年5月16日,超國界法律巡迴演講的第九站來到了成功大學,時間在下午2點準時開始,地點為成功大學的圖書館會議廳,同學出席相當踴躍,如同前一天晚上在東吳的演講,在開場一小時前,全場就已坐無虛席,許多學校的教授蒞臨現場。成大賴明詔校長進行開場致詞,接著為楊楨理事長介紹國際法學會,與兩位演講人——陳長文教授與馬英九教授,並期望現場的同學們能夠一起加入國際法學會,讓學會有更多年輕力量的新血注入。 

陳長文教授先講述了演講大綱,在時事瀏覽中,提到四川賑災的情況、全球暖化影響了北極熊的生存空間、京都議定書生效、禽流感的防治以及我國繼承法修正、大陸判決送達台灣、兩岸判決互相承認等,這些重要新聞的講述,讓學生對超國際法先有一個初步的概念。 

談到中國/台灣的法治源起挑戰,清末時期帝國主義侵略所帶來的苦痛與禮物,接著從世界、國家、個人三個角度來看超國界法律的重要性,問題討論中教授談稐到對外交政策的建議、人權的維護、重要的跨國民刑案件等。一個案子,真的有許多問題是我們一般在學校不會教到的,學生也不懂得去思考,在超國界法律教育中,陳教授也再次提出建議,並且期待在四天後即將就職的總統馬英九教授在法律教育(尤其是在超國界法律教育)上能夠多費心,最後告訴所有的法律人與在場的聽眾要有關懷、服務、卓越的心。 

馬英九教授的演講依然精彩,透過問問題與台下觀眾互動,在有限的時間內說明了好幾個有名的案例,且也表達了自己對這門學科的喜愛與期待。由社科院的院長陳振宇教授主持Q&A,大陸來的一位同學首先發問,談到了兩岸學歷的承認以及兩岸學生的交流問題。另我向馬教授提問,對於陳長文教授提出推動超國界法律教育,將超國界法律列入大學課程與律師/司法考試必考科目之建議的看法與想法為何?馬教授覺得是有可行性的,也同意超國界法律在法學教育中確實也必要有重要的位置。 

對我而言,連續兩天的聽講感受甚為深刻,也越來越能體會超國界法律的重要性與其必要性,但身為一個法律系的大學生,或是說身為一位法律人,就要有比別人更多的使命感,而這個使命感,也許是來自整個社會對我們的期待,我們若缺乏了這方面的思維,不好好加強自己,未來我們在擔任法官、律師或是公司的法務,實際處理案例時,就無法達到應該要有的水準。 

很感謝這次成功大學演講的活動連絡人—政治系周志杰博士,與在場專業的工作人員,活動得以圓滿成功,巡迴演講也暫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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